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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

简介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这是由财产保险的所决定的 1、【答案】:C 从《保险法》把重复保险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项下而非总...

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这是由财产保险的所决定的

1、【答案】:C 从《保险法》把重复保险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项下而非总则中可以看出,重复保险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这是由财产保险的补偿性质所决定的。故选项C正确。

2、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是可以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合同。按照损失补偿原则,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只能得到补偿,而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3、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对代位求偿权行使对象的第三者的范围也有一定限制。第三者通常不包括被保险人一定范围的亲属或雇员。

4、保险法规定的,估计是因为人是无价,任何人的生命都是不能用钱衡量的。

5、这是代位求偿的权限。代位求偿的适用范围(一)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二)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是可以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合同。

6、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

保险法解释二第十条

1、第七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释义] 本条是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的规定。

3、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的内容必须详细向投保人说明,否则,免责条款不生效,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能以免责理由拒赔。

4、第七条 保险人在保险 合同成立 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条文释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由中国保险学会及最高人民法院兼具保险法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的法律专家执笔而著,全书采用“条文主旨”、“条文释义”的体例分项对法条进行逐条解释,并对保险法立法背景、立法争议点进行重点说明。

2、法律分析:保险法对合同中的纠纷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当出现保险事故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立案审核,这样才能申请赔偿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确实保证自己在投保后获得相应地保障。

3、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对外发布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着重解决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明确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等内容。该《解释》共21个条文,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5、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具有重大过失,保险人可以免责吗

1、这应该是不可抗辩条款, 在保险法里有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重大过失保险人可以免责吗 我来答 分享 微信扫一扫 网络繁忙请稍后重试 新浪微博 QQ空间 举报 浏览4 次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3、你好,没法一概而论,这得看保险条款中相关免责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不看保单谁也没法说清楚。

4、您好,以下情况寿险保险人可以免责:违反告知义务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

5、在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间内,只有基于特定的事由才会导致合同效力终止,如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6、豁免的作用豁免,其实叫保费豁免险,是一种可附加的保险功能,当投保人或被保人在缴费期内发生豁免险规定的情况时,比如患轻症、重疾、身故或全残,可免去这张保单剩下未交的保费,合同仍然有效。

保险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是什么

1、该版司法解释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以防范道德风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2、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法律分析:保险法对合同中的纠纷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当出现保险事故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立案审核,这样才能申请赔偿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确实保证自己在投保后获得相应地保障。

法律禁止性规定很多。比如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等等等。而且最后都有一个庞征博引的兜底条款即“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所以法律禁止性规定是不胜枚举的。

作为法律强制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一般较为容易理解,且其具体如何应依据有权部门的解释确定,不以保险人的说明为转移。本条的法律、行政法规为严格解释。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由中国保险学会及最高人民法院兼具保险法理论功底与实务经验的法律专家执笔而著,全书采用“条文主旨”、“条文释义”的体例分项对法条进行逐条解释,并对保险法立法背景、立法争议点进行重点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2013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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